化粧師
香港 | 形象設計及統籌部
職位描述
1、替主持人及嘉賓等出鏡、拍攝、出席活動前化粧及造型;
2、協助當值排班、額外人手安排等。
職位要求
1、中五程度或以上,曾接受職業訓練或修讀專業課程者優先考慮;
2、3-5年工作經驗,有媒體從業經驗者優先考慮;
3、能適應輪班制,接受每週工作6天,每天工作10小時;
4、良好的中英文讀寫能力及操流利普通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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